(三)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的措施
为了推进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教育规划纲要》专门提出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系列措施,并计划安排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试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具体内容是:“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其中,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改革探索,将为推进常规的教育质量评价开辟道路;而有关升学(高考、中考)录取方式的改革试点,将为人才选拔方式的科学化多样化探索前进道路。推广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将整体提升教育评价制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