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位老师的说服能力是从哪里来的呢?其实,说服本身就是以求求得对方的理解和行动为目的的谈话活动,说服是一种过程。说服的最大特征,就是在于引起对方的关注。如果把单方面的想法强加在他人的头上,说服就不可能获得成功。而这位老师正是很好地把握了这一点,引起了学生的关注和重视,学生理解后,化为一种行动的力量,从而让老师达到了说服的目的。
善于晓之以理
说服别人一定要懂得晓之以理,善于晓之以理。理,就是道理;晓之以理,就是讲道理。简单的事情,用小道理,一两个典型事例,再加上简明、扼要的分析,就可以讲清楚,说服别人;复杂的事情,用大道理,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触动一点就可能牵动全局,必须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进行一系列的说服工作,从而如水到渠成地得出结论。这个结论不宜由自己单方面推断出来交给对方,最好以征询意见的口气与对方共同探讨得出结论。让他把你的意见、主张,当作自己寻求的答案,自愿接受。
有人曾经这样说:“说服的关键在于帮助对方产生自发的意志。”所以,说服,并不是让对方在理论上获得理解而进行的“解说”,当然,也不是强迫对方在无奈的情况下被动被说服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