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较高(或最高)的价值等级水平内,价值善是与实现积极价值而不是消极价值的行为紧密相关的价值。价值恶是与实现消极价值行为相关的价值。[18]
因此,尽管康德否认了这一点,但是确实存在一种善与恶和其他价值之间的连接。也有可能存在一种非形式伦理学,这种伦理学在规则的等级和其他价值的基础上决定哪种价值实现是善,那种价值实现是恶。
对于每一个能够认识的非形式的价值领域来说,都存在一种意义明确的非形式伦理学。在该伦理学中,根据各自的价值内容建立了价值最优规律:
非形式伦理学基于下述公理:
A.a.积极价值的存在本身即是积极价值。
b.积极价值的不存在本身即是消极价值。
c.消极价值的存在本身即是消极价值。
d.消极价值的不存在本身即是积极价值。
B.a.善是在意愿范围内与积极价值的实现相连的价值。
b.恶是在意愿范围内与消极价值的实现相连的价值。
c.善是在意愿的范围内与较高(或最高)的价值的实现相连的价值。
d.恶是在意愿的范围内与较低(或最低)的价值的实现相连的价值。
C.a.在这个范围里的善(或恶)的标准包括:价值与先置价值实现之间的一致性(或不一致性),以及与后置价值的一致性(或不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