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作者将黛玉和宝钗的形象,构思和设计为女性美两种迥然不同、又各有千秋的典型形态,那么作者又是如何来描述这两种美的特征、风格和境界的呢?下面仍然从书中的实际描写来作以分析。
二、黛玉的超凡脱俗与宝钗的安分随时,代表着女性美的两种极致
无论从外貌、气质还是从思想、性格上来看,黛玉总体上是超凡脱俗、潇洒飘逸的,体现的是感性、浪漫、艺术以及叛逆的特点;而宝钗总体上是雍容华贵、安分随时的,体现的是理性、现实、世俗以及功利的特点。而且,这两种彼此相对、相映成趣的女性美的特点,不光是黛玉、宝钗各自代表的女性美的特点,其实也是传统的中国人共有的两种普遍的思想及性格特点。王昆仑先生曾经在其《红楼梦人物论》一书中,对这两种相对的性格类型有过如下论述:“宝钗在做人,黛玉在作诗;宝钗在解决婚姻,黛玉在进行恋爱;宝钗把握现实,黛玉沉湎于意境;宝钗有计划的适应社会的法则,黛玉任自然的表现自己的性灵;宝钗代表当时一般家庭妇女的理智,黛玉代表当时闺阁中知识分子的感情。”两种不同的性格类型各有其天然的合理性,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在读者中也各有一批追捧者,以至于还出现了“拥黛派”与“拥钗派”之争。有争论其实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只不过用不着“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应该像王昆仑先生所倡导的那样:“注重现实生活的人们,你们去喜欢薛宝钗吧!倾向性灵生活的人们,你们去爱慕林黛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