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勇家有五间大房,却没有院子,门窗也没有采取安装防护栏之类的防盗措施。超市开在前院,后院是自家居住用房。有钱且无防护,这两个信息无疑被犯罪嫌疑人捕获了。
1988年10月15日下午6时许,两名犯罪嫌疑人开车携带工具来到了营房村的机井房。机井房处留有车轮印和从车上下来的两个人的足迹。他们徒步走到村口,在这儿有人接应。接应的人给他们指点了张自勇家的位置,他们先期进村观察过,然后根据经验,选了一个非常好的瞭望地点——距张自勇家一百米远的芝麻地。来来回回的成趟足迹,说明他们长时间在此窥视,期待着天黑,期待着横财。在等待的过程中,三个人各抽了一支烟,把烟蒂扔在地上,有个人还在干燥的土地上撒了一泡尿。
夜幕终于降临了。他们望向小小的村庄,一次又一次。直到次日1时许,张自勇家的灯终于熄灭了。他们嗅着金钱的味道,决定起身,带着对金钱的欲望去杀人越货。三个人悄悄来到张自勇家的客厅门口,门关得死死的。听到鼾声已起,他们互相对了一下眼神,黑暗中闪过充满邪恶的光。于是,他们溜到客厅北侧的西窗下,撬开窗户,钻窗而入,窗台下的地面与窗台上都留下了足尖向内的鞋印,窗台上还留下了普通粗棉线手套印。其中两个人一前一后,尽量轻地从窗台上跳进了客厅。而接应的人没有进入室内,大概是在望风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