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列名发起者六人:杨度外,为孙毓筠、严复、刘师培、李燮和、胡瑛,世称为筹安六君子。内惟杨度竭力主张,始终不变的。
[2]《新约法》第六十七条:“立法院未成立前,以参政院代行其职权。”
[3]蔡锷时在京任经界局督办,秘密赴津,从日本走越南到云南。
[4]事在十二月二十七日。
[5]广西于三月十六日独立。广东四月五日。浙江十一日。四川五月二十三日。湖南二十九日。陕西则陕北镇守使陈树藩出兵,将军于五月十七日出走。山东则吴大洲起兵占周村,居正占潍县,和省军相持。
[6]日、英、俄三国,于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提出劝告。法、意两国,于十一月一日、十二两日,提出劝告;十五日,五国公使,又提出第二次劝告。
[7]袁氏筹备帝制时,曾封黎元洪为武义亲王,黎未受。
[8]《大总统选举法》:“副总统缺,由国务院摄行。”其时黎氏未能躬亲职务,国务院亦无从组织,故暂设军务院,以裁决庶政。对内命令,对外交涉,都以军务院的名义行之。声明俟国务院成立,即行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