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唐代实行以才授官制度,选择人才的办法有四个:第一是身体,形体外貌要丰盈魁梧;第二是语言,言语文辞要明辨正确;第三是书法,楷书笔法要遒劲优美;第四是判词,文辞道理要优异畅达。凡是经由吏部“试判”取中的称作“入等”,特别拙劣的称作“蓝缕”,吏部考选没有通过却通过三篇文章考试的称作“宏辞”,通过三条判词考试的称作“拔萃”,考中的人就被授予官职。既然把书法作为应考才艺,所以唐代人没有不精通楷书笔法的;既然以判词为重,所以没有人不娴熟的。同时判词的语言一定要对仗,现今流传的《龙筋凤髓判》以及《白乐天集· 甲乙判》都是这样。从朝廷到县城,全都如此,非得多读书善于写文章才行。宰相每次草拟一件事,也一定要用几十句话的对偶,如今郑畋为皇帝起草的诏书、公堂判词还保存着。一般人喜欢谈说细碎的古事,夹杂着引人发笑的话,被看作是“花判”,事实上就是,不像今天的人靠着书案提起笔,只写上一个字也可以。宋朝初年还有唐代影响,时间一长就改掉了。不过身体相貌的丰盈魁梧用来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不是恰当的标准。
临敌易将
原文
临敌易将,固兵家之所忌,然事当审其是非,当易而不易,亦非也。秦以白起易王龁hé而胜赵,以王翦易李信而灭楚,魏公子无忌易晋鄙而胜秦,将岂不可易乎?燕以骑劫易乐毅而败,赵以赵括易廉颇而败,以赵葱易李牧而灭,魏使人代信陵君将亦灭,将岂可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