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这些家庭成员之外的人际交往礼节,实为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道德规范。因为皆以约束自己、尊重别人为准则,所以有利于融洽交往气氛,对调节人际关系,友善和睦相处,起着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 筵宴礼节
在奴隶社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家,就是朝廷、诸侯国、采邑的官府,贵族家庭与各级政权是合而为一的。到了封建社会,家庭成为社会的经济实体和社会细胞,封建贵族的家庭与官府分离。这样,家礼即应运而生了。筵宴除了官宴、国宴及公宴外,又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家宴,家宴也就成为集中显现家礼的场所。
由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变及饮食用器的不同,《周礼》中的筵宴礼节在家筵中表现出来,自然会发生较大变异。家筵中主要以排座次来区别上下尊卑。《礼记·曲礼上》:“席南乡(向)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为什么西、南方为上呢?原来房室的西南角叫“奥”,是家中祭神之所,当然也就成为最尊的方位了。事实上,古代史籍中不见南方为上的记载,可以不论。《仪礼·公食大夫礼》云:“宾入门左”,注说:“左,西方,宾位也。”(门向南开,入门时自然面向北,故左手即西方)入门后过庭,登阶入室,《礼记·曲礼上》规定:“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主人就东阶,客人就西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解释:“自西阶而升,故(席位)东向,自东阶而升,故西向。”西方为上通常也就写作“东向为尊”,亦即以面朝东方的座位为最尊贵的首席位。